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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江
原江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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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证号:W0120021111635
  • 资格证号:
  • 地区:北京-石景山区
  • 手机:18601201566
网站公告

法学学士主要业务领域为:房产纠纷、经济纠纷、继承纠纷、征地拆迁、拆迁安置等司法保护,原律师执业十一年来,作风严谨、稳健,经验丰富,特别是在征地拆迁、拆迁安置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专业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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一对一咨询
标题 咨询进口弃货事情
详细内容 我有一票货物是从印度进口过来的,但是现在由于资料不齐,清不了关,所以我们不要货了,给船公司出了弃货证明,10月份出具的,但是今天船公司说还让我们出具一些其他资料,说是给海关的,还告诉我们说有的货值不是我们想弃货就能弃货的,有的海关也不会同意,因为当时问他们了,会不会再产生费用,他们说我们都不要货了不会再产生费用。现在让我们写的资料,后面都有一句话,说是“由此产生的一切费用和法律责任都由我们来承担。”所以我们不想给他出具,船公司说不出具的话,以后我们风险就很大之类的话。我们当时没有换单,所以后面一切手续都没办,这票货是电放的。 所以我想问下,目前我们应该怎么办?如果我们不出具的话,海关在满3个月之后会不会自己处理了?后面我们还有没有一些可能的法律责任。谢谢您。
地区 上海-黄浦区
分类 民事法律-
询问人 ASK1481685141nhm
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
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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