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原江
原江律师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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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• 执业证号:W0120021111635
  • 资格证号:
  • 地区:北京-石景山区
  • 手机:18601201566
网站公告

法学学士主要业务领域为:房产纠纷、经济纠纷、继承纠纷、征地拆迁、拆迁安置等司法保护,原律师执业十一年来,作风严谨、稳健,经验丰富,特别是在征地拆迁、拆迁安置方面形成了自己的专业优势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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标题 孕40+2周,医院待产当晚肚子疼找不见医生。导致胎儿死亡。
详细内容 孕40+2周,医院待产当晚肚子疼找不见医生。导致胎儿死亡。我跟她讲实在疼的受不了了护士告诉我肚子不疼怎么生孩子?我就回病房不到半小时测胎心没有了B超显示无胎心胎死宫内。院方要求尸检,尸检结果说明胎儿各项发育正常无畸形,无损伤,宫内缺氧而导致肺出血呼吸循环衰竭而死亡。请问这项事故如何划分责任?能划分到第几级?承担多少?
地区 新疆-乌鲁木齐
分类 民事法律-医疗纠纷
询问人 FZX668
联系方式 律赢通会员可查看联系方式
律师解答 暂未解答...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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